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婚姻家庭 >> 女子起诉前夫分摊孩子私立学校费用,法院会支持吗?
夫妻离婚时约定儿子的教育费用由双方平摊,但女方未跟男方商量把儿子送到了学费8万元一年的私立学校就读。男方不愿意分担高学费,女方于今年上半年起诉讨要。女方的诉求未获法院支持,法院判决男方参照同期公立小学的收费标准,承担儿子的教育费用。
法院支持前夫分摊孩子学费吗?
抚养费一般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民法典》有规定,约定的抚养费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也就是说,子女可以主张增加抚养费,但应当结合父母负担能力、实际生活水平等情况。
因为私立学校具有营利性,收费较高,夫妻离婚后,负担抚养费一方如果不同意另一方非必要的支出,那么另一方当事人擅自选择高额的支出的就要自行承担。本案中,女方将孩子在义务教育阶段送到私立学校并非必要,男方明确拒绝的情况下,对于相应教育费用,应当参照同期公立小学的收费标准计算。
抚养费的标准是多少?
夫妻双方离婚的,按照规定,没有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要承担抚养费用。
一般而言主要从三个方面综合进行考虑:一是子女的实际需要;二是结合抚养地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三是父母双方的给付能力(收入及财产情况)。对于离婚子女抚养费的确定,双方可以根据上述三个原则进行协商,不能协商一致的,由法院判决。
根据最新抚养费标准的规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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