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刑事辩护 >> 经济犯罪数额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在我国经济犯罪中,不论是哪一种经济犯罪都会有一个评判的标准,也就是针对不同的犯罪数额有着不同的处罚,但是很多人都不知道经济犯罪数额的认定标准。黑龙江博采律师事务所冯军胜律师解析。
经济犯罪数额的认定标准
经济犯罪种类多,情况比较复杂;
1、涉嫌违反《刑法》侵占罪的规定,即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行为。法定刑期,一般情节的判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2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没有规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具体标准,可能各省自己有标准,建议咨询当地。
高利转贷罪和挪用公款罪是经济犯罪中两个比较典型的罪名,它们的量刑标准与经济犯罪的量刑标准有相似之处,它们大多数以犯罪的数额去认定。但是高利转贷罪是采用单位犯罪的双罚制,而挪用公款罪不仅考察数额还因类型不同考察时间。
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罪
高利转贷罪
我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自然人犯本条所定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2、单位犯本条所定之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侵犯财产类犯罪
挪用公款罪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98年5月9日施行)的规定,对挪用公款案量刑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末还的,以挪用公款一万元至三万元为数额较大的起点,以挪用公款十五万元至二十万元为数额巨大的起点。挪用公款情节严重,是指挪用公款数额巨大,或者数额虽未达到巨大,但挪用公款手段恶劣;多次挪用公款;因挪用公款严重影响生产、经营,造成严重损失等情形。
冯军胜律师补充:
犯罪数额的概念
中国刑法中的犯罪概念可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是形式与实质相统一的犯罪的混合概念。
数额是犯罪的数量因素。在我国刑法中,以一定的数额作为构成犯罪要件的,称为数额犯。例如,刑法第173条规定:“变造货币,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这里的数额较大,就是变造货币罪的成立条件。如果数额达不到较大的程度,就不认为是犯罪。
黑龙江博采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市优秀律师,刑委会副秘书长,市律协监事会秘书长。南岗区政府法律顾问。香坊区青联委员,道里区工商联执委,香坊区律师工会主席。专项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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