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刑事辩护 >> 被刑事拘留有几种结果?
刑事拘留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公安机关有权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拘留,被刑事拘留后意味着涉嫌刑事犯罪,对被拘留者的影响是比较多的,有可能面临起诉,那么刑事拘留后的结果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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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刑事拘留有几种结果?
广东宏普律师事务所赵明律师解答:
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后,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被害人、证人,勘查检查搜查、收集证据,查清事实之后,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会分别作出以下几种情况的处理:
(一 )需要逮捕的,在拘留期限内,依法办理提请批准逮捕手续;
(二)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不需要逮捕的,依法直接向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或者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后,向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三)拘留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
(四)应当撤销案件的,释放被拘留人,发给释放证明书;需要行政处理的,依法予以处理或者移送有关部门。
广东宏普律师事务所赵明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是一种强制措施。被刑事拘留的人是不能与家属见面的,但可以会见自己的辩护律师。若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的,也可以与其会见。
刑事拘留最长37天。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拘留的期限分一般期限和延长期限两种,具体如下:
1.一般的刑事拘留期为14天,一般从进到看守所算起。在14天内侦查机关要报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其中检察院核准的时间为7天,包含在14天内,如核准则逮捕,否则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
2.延长期限的刑事拘留期为37天,其中检察院核准的时间为7天,在该期限内,侦查机关报检察院批准逮捕,如核准则逮捕,否则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赵明律师简介
自2001年执业至今二十余年,代理案件超千宗,客户满意度九成以上。兢兢业业,努力认真。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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