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用人单位以完成订单为借口,强令员工每天工作十几个小时,严重损害了员工的身体健康,侵害了员工的合法权益。那怎样解决公司强制加班?
网友咨询:
公司强制加班,不按劳动法支付加班费,该怎么办。能不能立即解除?
法妞问答律师解答:
加班必须是劳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没有权利强迫劳动者加班,劳动者不同意加班可以拒绝。
另外,与用人单位协商无法解决的情况下,应当收集证据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用人单位,或者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法妞问答律师补充:
根据《劳动法》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第七十八条 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妞问答律师总结:
适当的加班必须是在保障员工身体健康的基础上,用人单位不能以牺牲员工的健康来一味强调加班;而且加班是建立在用人单位和员工协商的基础上,不能强制加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