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损害赔偿 >> 休息权是否属于人身自由权利?
我们每一个人都能够享受到一些权利,这些权利中包括了自己的生命健康权,以及选择职业权等等,那么自己权利中的休息权是否是属于人生自由权的一种?
网友咨询:
休息权是否属于人身自由权利?
河北李振田律师事务所何笑颖律师解答:
休息权不属于人身自由权利,休息权是属于劳动权的范畴。
人身自由权是指公民在法律范围内有独立行为而不受他人干涉,不受非法逮捕、拘禁,不被非法剥夺、限制自由及非法搜查身体的自由权利。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是公民最起码、最基本的权利,是公民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和享受其他权利的先决条件。它是公民按照自己的意志和利益进行行动和思维、不受约束、控制或妨碍的人格权。
河北李振田律师事务所何笑颖律师解析:
人身权的内容主要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人格权指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身份权指是指民事主体依一定行为或基于相互之间关系所发生的一种人身权利,例如:夫妻关系产生的权利义务就属于身份权。
人身权的特点有:
1.人身权是一种与特定民事主体的人身密不可分,具有专属性的民事权利。通常情况下,人身权不得以任何形式让与他人,即不得买卖﹑转移﹑赠与或继承。
2.人身权是一种没有直接财产内容,不直接体现为一定的财产利益的民事权利。因此人身权不能用金钱去衡量,只能用一定的观念对其作出评价。但这并不意味着人身权与财产没有任何关系。事实上,人身权与财产权有着密切的联系,它往往是财产关系发生的依据并为权利人带来财产利益。
3.人身权是一种具有绝对性和支配性的民事权利。人身权是一种绝对权,其权利主体是特定的,权利主体之外的任何人都是义务人,都负有不妨害权利主体人身权的义务。民事主体在自己的人身权受到他人的不法侵害时,可依法自行保护或请求有关机关予以保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二条 【生命权】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自然人的生命安全和生命尊严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权。
第一千零三条 【身体权】自然人享有身体权。自然人的身体完整和行动自由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身体权。
何笑颖律师简介
法学本科,取得法学学士学位,擅长各种民商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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