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损害赔偿 >> 饲养动物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责任怎么划分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饲养猫、狗等宠物的家庭越来越多,人们选择饲养宠物来为生活增添乐趣,精神上给予陪伴慰藉已成为一种新的生活方式,但是宠物伤人的案件也日益增多。
网友咨询:
饲养动物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责任怎么划分?
律师解答:
从侵权责任的规责原则来看,饲养动物致害责任适用的是“无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动物饲养人和管理人在携狗出行时要为其佩戴牵引绳、嘴套等约束性设备;并在发生安全风险时,对宠物的危险行为及时予以制止。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律师补充:
一般来说,对于动物伤人事件,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只需要承担民事责任。但在特殊情况下,也存在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可能。如果饲养人或管理人明知未对动物采取法律规定的安全措施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仍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导致受害人被狗咬伤达到轻伤标准,则可能构成刑法上的故意伤害罪。如果饲养人或管理人仅因为疏忽大意,导致动物伤人或致人死亡,则可能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或过失致人死亡罪。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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