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抵押担保 >> 机动车如何办理抵押登记?
现在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贷款买车,买车压力减少了很多,但是贷款买车,我们就需要办理抵押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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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如何办理抵押登记?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杨阳律师解答:
机动车抵押登记是机动车所有人将机动车作为抵押物抵押时,当向登记该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的登记。机动车作为抵押物抵押的,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抵押登记;抵押权消灭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解除抵押登记。
抵押登记所需要的材料:
1、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和抵押权人身份证明(个人的为身份证,单位的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加盖公章的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
2、机动车登记证书;
3、机动车抵押合同。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抵押登记的内容和日期。在机动车抵押登记期间,申请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变更登记、机动车迁出迁入、共同所有人变更或者补领、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应当由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杨阳律师解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抵押登记:
(一)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二)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
(三)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四)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海关未解除监管或者批准转让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解除抵押登记:
对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或者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不予办理解除抵押登记。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三十一条 机动车作为抵押物抵押的,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抵押登记;抵押权消灭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解除抵押登记。
杨阳律师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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