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股权纠纷 >> 优先股股东享有的优先权利是什么?
很多投资者总是想要争取拿到某上市公司的优先股,因为这可以得到更多的分红。所谓优先股,就是指在股利分配和剩余财产分配请求上有比普通股优先的权利,在享有这些优先权利的同时,优先股同时要放弃一些其他的权利,其中最重要的是对公司治理不享有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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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股股东享有的优先权利是什么?
上海市华荣(广州)律师事务所沈婧律师解答:
优先股是指依照《公司法》,在普通股股份之外另行规定种类的股份,其股份持有人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公司利润和剩余财产,但参与公司决策管理等权利受到限制。优先股股东按照约定票面股息率,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公司利润,公司在完全支付约定股息之前,不得向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
优先股股东的优先权利主要如下:
(1)股利分配的优先权。对一般规定优先股细则发放,优先股股东可以享有基本的股息红利
(2)分配剩余资产的优先权。公司宣布清算或者破产时,优先股股东可以在普通股股东之前取得剩余资产的偿还权。
(3)有限投票权。优先股持有人一般不参与公司的管理,也没有表决重大决定的权利。然而,在涉及优先股东的权利和利益时,他们有选举权。
(4)赎回权。优先股与公司债券的主要区别不是退出。然而,许多公司章程规定了优先股赎回条款,即在一定条件下,公司可以以一定幅度的优先股价格收购发行优先股。
上海市华荣(广州)律师事务所沈婧律师解析:
建立优先股制度,战略投资者或者长期投资者可以购买优先股,享受公司的分红。在海外市场就是如此,股神巴菲特所持有的股份有很大比例就是优先股。优先股有利于投资者分享上市公司的红利,而且解决了上市流通的冲击问题。不仅如此,许多上市公司急于再融资,也可以通过发行优先股的方式来解决,同样能够为上市公司解决融资难题。
当然,优先股股东在享受上述“优先”权利时,其他一些股东权利是受限的,比如说:
1)优先股股东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事务没有表决权;
2)仅在与之利益密切相关的特定事项上享有表决权;
3)优先股股东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力要小于普通股股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沈婧律师简介
华荣(广州)律所专职律师,擅长八大服务领域,婚姻家事,合同纠纷,工伤,人身损害,股权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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