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房产纠纷 >> 居民小区楼顶广告牌的收益权归谁所有?
生活中广告宣传可以说是无处不在,甚至有的会选择在楼顶设置广告牌。而打广告肯定就会涉及到广告收益的问题。那一般楼顶广告牌收益应该归谁所有呢?是业主还是开发商或者物业公司?
网友咨询:
居民小区楼顶广告牌的收益权归谁所有?
上海大林律师事务所陆燕燕律师解答:
小区楼顶广告牌的收益一般归全体业主所有。
小区楼顶属于业主的公共区域,物业仅对公共区域内公共配套设施的正常运行管理负责,不具备私有产权。业主对公共区域的广告牌享有收益的权利,扣除广告合理成本后其收入应归属业主。
如果购房者和开发商约定屋面和外墙面使用权归全体业主共有,那么开发商要想在屋顶或其他的外墙面安装广告牌就必须要经过业委会同意,安装的广告牌不能影响业主的正常生活,并且所收取的广告费的主要部分归业委会所有,由业委会统一保管、使用,开发商只能收取小部分的管理费。但如果开发商是为本小区做宣传用的广告牌,只要征得业委会同意,在不影响业主生活的前提下,是不需要向业委会交广告费的,因为该广告的受益者是业主和开发商双方;另一种情况,如果购房者和开发商约定屋面和外墙面使用权归开发商所有,开发商安装广告牌就不需要经过业委会同意,只要做到不影响全体业主的正常生活,广告的内容不会降低小区的整体形象,开发商就可以安装广告牌。
上海大林律师事务所陆燕燕律师解析:
楼顶空间的所有权归全体业主所有。楼顶空间属于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所以属于业主共有,具体如下:
1、楼顶空间的所有权归属于全体区分所有权人所共有,不能归属于顶层区分所有权人所专有使用;
2、开发商与个别区分所有权人约定楼顶空间的专有使用权的,不发生法律效力;
3、能够决定楼顶空间如何使用的,只有全体区分所有权人会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三条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陆燕燕律师简介
党员律师,被评为2020年度优秀律师,曾任烟草公司、上市公司法律顾问。拥有多年办案经验,优质的本地资源。年案件量近百余件,标的总和达3000万+。有大量胜诉、刑事取保候审,予以释放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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