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刑事辩护 >> 犯罪未遂和犯罪预备区别是怎样的?
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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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未遂和犯罪预备区别是怎样的?
广东华诺律师事务所林泽轩律师解答:
1、概念不同。犯罪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但由于犯罪分子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其特征表现为:一是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这是区别于犯罪预备形态的主要标志;如行为人是故意杀人,其举刀或掏刀的行为便是着手。
2、处罚不同。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广东华诺律师事务所林泽轩律师解析:
犯罪未遂应当具备的特征:
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着手实行犯罪的共同特征:
(1)手实行犯罪的行为已经同直接客体发生了接触,或者说已经逼近了直接客体。如拿刀对准被害人;
(2)着手实行犯罪的行为是可以直接造成犯罪的结果的行为。如举枪瞄准被害人;
(3)着手实行犯罪的行为是相关法律法规分则所规定的具体犯罪客体的行为。
2、犯罪没有得逞;
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
犯罪预备的特征:
1、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犯罪的预备行为,即为犯罪的实行和完成创造便利条件的行为;
2、行为人尚未着手犯罪的实行行为,即犯罪活动在具体犯罪实行行为着手前停止下来;
3、行为人进行犯罪预备活动的意图和目的,是为了顺利着手实施和完成犯罪;
4、犯罪在实行行为尚未着手时停止下来,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所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二条 【犯罪预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三条 【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林泽轩律师简介
曾就职于投资平台,自从事专职律师以来,运用专业的法律知识与经验,努力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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