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建筑工程 >> 农村违建建筑的界定方式有哪些?
未经申请、未获得批准建设手续,私自违规修建的房屋就可认定为违章建筑。对于未经申请,未获得批准建设手续,私自修建的符合一户一宅规定的农村自建房,应予以补办批建手续,不算违章建筑处理。
网友咨询:
农村违建建筑的界定方式有哪些?
湖北三雄律师亊务所余立宁律师解答:
农村违建的认定标准:
1、在耕地上建造的房屋:
耕地只能用来种植粮食或者农作物,不能随意改变它的用途。
2、没有经过批准就私自建造的房屋:
农民盖房子必须要先提出申请,审批通过,各项手续都办全了之后才能动工建造。要是没有经过批准就建造的房屋,那么属于违章建筑,要被拆除、罚款。
3、超高建造的房屋:
农民申请了宅基地建房子以后,不管是高度还是宽度都不能超过规定的标准。高度方面一般是不能超过三层,每层不能超过3.3米。
4、未经批准私自占地建的房子:
农村建房需要报批,后进行审核,只有审批通过,有土地使用证和规划许可证之后才可以建房,未经批准私自占地建房也属于违法建筑。
5、违反土地总体利用规划而乱改滥建房子:
不符合城乡土地总体利用规划,而乱改乱建的房子也属于违章建筑。
湖北三雄律师亊务所余立宁律师解析:
未经申请、未获得批准建设手续,私自违规修建的房屋就可认定为违章建筑。对于未经申请,未获得批准建设手续,私自修建的符合一户一宅规定的农村自建房,应予以补办批建手续,不算违章建筑处理。
对于农村违章建筑一般只有三种处理方式:
1、对于以前无证不合法但已经被默许的违章建筑,一般都会采取征税形式允许合法化,一般是不会被强拆的。
2、对于现在违章情节不严重的建筑物,一般都会适用罚款的形式允许合法化。
3、对于现在或者将来严重违章的建筑物,特别是破红线,踩雷区的违章建筑,才会有可能被依法强制拆除,而且不会给予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做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封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余立宁律师简介
余立宁,2001年5月到律师事务所工作,2005年到宜昌发展。任副主任律师、宜昌市法学会民商法专家,参加宜昌法学会专题研讨发表的论文连续四年获奖。湖北省电视台垄上律师联盟副主席。
专业特长:建设工程、公司法务、合同实务、劳动工伤,婚姻家庭,交通事故,房产纠纷,债权债务,损害赔偿。
勤奋敬业,工作认真负责,具有刻苦钻精神。多年执业经历,全面代理过民事经济、行政、刑事案件。办理的案件千余件,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深得当事人信任与好评。成功案例不胜枚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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