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建筑工程法律咨询 > 浙江建筑工程法律咨询 > 衢州建筑工程法律咨询
我和某某公司,签订了一份垫资合同,约定给对方工程中的某一项垫付资金,当时说工程马上就开工,先付一百万购买前期物资,这一百万打款时是打给另外一个人的,不是签约公司的人,而工程也没开工,物资也没买而是被收款人挪用了,这样的法律定性能不能属于不当得利?
张灵芝律师 浙江-宁波 浙江甬泰律师事务所
本律师为当事人提供民事及刑事各类诉讼业务以及为顾问公司提供法
帮助人数:50人 粉丝人数:1517人
上海政法学院本科法学学士,从事律师职业3年,曾多次担任集团法
帮助人数:215人 粉丝人数:1224人
张是妙律师,海南祥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擅长建设工程施工、房地
帮助人数:10人 粉丝人数:1603人
罗毅,执业律师,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会常
帮助人数:846人 粉丝人数:2105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