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涉外法律 >> 过境途中人员死亡,要运尸体入境,需提交什么材料?
我们知道,携带尸体入境是需要海关进行查验的,而且还需要提交相关材料,那么,在过境途中发生人员死亡,要运尸体入境的,需提交什么材料?
一、过境途中人员死亡,要运尸体入境,需提交什么材料?
(一)尸体、骸骨入出境卫生检疫申报单;
(二)死者有效身份证明;
(三)有效死亡证明或者由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鉴定书。
二、海关对未入殓尸体的现场查验内容包括哪些?
(一)检查尸体腐烂程度,所有腔道、孔穴是否用浸泡过消毒、防腐药剂的棉球堵塞,有无体液外流;
(二)对死因不明的尸体,注意检查有否皮疹(斑疹、丘疹、疱疹、脓疱)、表皮脱落、溃疡、渗液、出血点和色素沉着,异常排泄物、分泌物、腔道出血等现象;
(三)对入出境或者过境途中死亡人员的尸体,口岸海关应当实施检疫,并根据检疫结果及申报人要求采取相应的处理及卫生控制措施,未经海关许可不得移运。
三、海关发现有哪些情况可以判定为卫生检疫查验不合格?
(一)外部包装不密闭、破损,有渗漏、异味及病媒昆虫的;
(二)入出境尸体未经防腐处理、包装入殓的;
(三)入境途中死亡且死因不明的。
四、卫生检疫查验不合格的尸体,海关可以进行如何处置?
对卫生检疫查验不合格的尸体,海关按照以下规定进行检疫处置:
(一)禁止入出境的尸体,必须就地火化后,以骨灰的形式入出境;
(二)有渗液、漏气的棺柩,必须进行卫生处理,托运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采取改换包装、重新防腐处理、冷冻运输等措施;
(三)入出境途中不明原因死亡的,应当进行死因鉴定。无法作出死因鉴定的,尸体及棺柩一并火化,以骨灰的形式入出境;
(四)无死亡报告或者死亡医学诊断书的尸体,且托运人或者其代理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补交的,按照死因不明处置,以骨灰的形式入出境;
(五)经卫生处理后仍不符合卫生检疫要求的应当就近火化,以骨灰的形式入出境。
【法律依据】
《出入境尸体骸骨卫生检疫管理办法》第九条,在入出境或者过境途中发生人员死亡,需要运送尸体入境的,托运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海关申报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尸体、骸骨入出境卫生检疫申报单;
(二)死者有效身份证明;
(三)有效死亡证明或者由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鉴定书。
以上就是“过境途中人员死亡,要运尸体入境,需提交什么材料?”的相关内容,海关对入出境尸体、骸骨实施卫生检疫工作包括:材料核查、现场查验、检疫处置、签发卫生检疫证书等。符合卫生检疫要求的,准予入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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