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股权纠纷 >> 境内非金融机构作为信托公司股东,应具备哪些条件?
信托公司是以信任委托为基础、以货币资金和实物财产的经营管理为形式,融资和融物相结合的多边信用行为的公司。那么,境内非金融机构作为信托公司股东,应具备哪些条件?
一、境内非金融机构作为信托公司股东,应具备哪些条件?
(一)依法设立,具有法人资格;
(二)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或有效的组织管理方式;
(三)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诚信记录和纳税记录;
(四)经营管理良好,最近2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
(五)财务状况良好,且最近2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如取得控股权,应最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
(六)年终分配后净资产不低于全部资产的百分之三十(合并财务报表口径);如取得控股权,年终分配后净资产应不低于全部资产的百分之四十(合并财务报表口径);
(七)如取得控股权,权益性投资余额应不超过本企业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含本次投资金额,合并财务报表口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认可的投资公司和控股公司除外;
(八)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章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二、非金融机构包括哪些?
非金融机构包括公募基金、私募基金、金融公司、信托投资机构、证券机构、合作金融机构、保险机构、融资租赁机构等机构。
非金融机构是指除、商业、商业以外的其他金融机构,其设立必须经人民、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金融机构是指经营金融业务的经济组织。金融机构将社会闲散资金集中起来,转移给贷款的企业和个人,是资本在市场上流通的重要中介。金融机构包括以下类型: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保险公司、基金公司、信托机构、政策性金融机构等。
银行是金融机构,是经营货币商品受信与授信业务;发行信用货币、管理货币流通、充当信用中介、调剂资金余缺、办理货币存贷与结算业务的金融机构。银行是现代金融业的主体,是现代经济运行的中枢。
【法律依据】
《信托公司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其派出机构审查批准,境内非金融机构、境内金融机构、境外金融机构和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投资人可以成为信托公司股东。
投资人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单独或合计持有同一上市信托公司股份未达到该信托公司股份总额百分之五的,不受本条前款规定限制。
以上就是“境内非金融机构作为信托公司股东,应具备哪些条件?”的相关内容,如果是境内金融机构作为信托公司股东,应当具有良好的内部控制机制和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符合与该类金融机构有关的法律、法规、监管规定以及相关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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