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劳动工伤 >> 女子怀孕七个月被公司称没产假劝退,用人单位违法辞退孕期女职工的如何处理
近日,河南郑州许女士告诉记者,自己已经怀孕七个半月了,公司却要因为外编人员没有产假2次劝退自己,且不给自己安排工作。
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
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此外,劳动法第二十九条也有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如没有发生严重违纪、失职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况,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被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并可主张用人单位赔偿劳动合同解除日至劳动关系恢复之日期间的工资损失。如果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则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经济补偿的两倍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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