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劳动工伤 >> 在上班途中遭遇车祸,算工伤吗?
网友咨询:
早上我和老婆在上班的途中被逆行的电瓶车撞伤,交警鉴定事故责任全是对方的,我在公司交了保险,我老婆没有交保险,我们算是工伤吗?
天津日昇律师事务所丁月琴律师解答:
根据新的《工伤保险条例》,你们是在上班途中遭遇的没有责任的交通事故,完全构成工伤,应当享受工伤待遇,您夫人没保险,但在有单位有劳动关系还是享受工伤待遇的。你的情况属于工伤,公司为你购买了保险,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项目由社保和公司分别承担;你老婆由于没有买保险,则一切工伤赔偿由公司承担。
丁月琴律师补充:
职工上下班途中遇到交通事故的可认定为工伤,但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第一,必须是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发生的交通事故;第二,必须是在上下班的必经线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第三,必须是本人不是全部责任或者不是主要责任;第四,必须是因机动车而引起的道路交通事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有七种情形之一,应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 患职业病的;(五)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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