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刑事辩护 >> 向欣律师:十六岁前后实施了同种犯罪,应当如何处理?
我国刑法规定已满十六周岁属于完全刑事责任年龄,行为人应当对此承担刑事责任。如果没有达到责任年龄,行为人的心智尚未发育成熟,不具备规范意识,所以即使其客观行为具有法益侵害性,主观上具有故意或过失,也不用负刑事责任。
网友咨询:
对于在十六岁前实施了盗窃,十六岁后又实施了盗窃的,该怎么定罪量刑?
上海申同律师事务所向欣律师解答:
行为人在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前后均实施了犯罪行为,只能依法追究其达到责任年龄后实施的犯罪行为的刑事责任,即只能追究其在16岁以后所犯的盗窃罪。因为其在16周岁以前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依法不承担刑事责任。已满16周岁是刑法规定的完全责任年龄,未满18周岁是民事意义上的未成年人,由于未成年人的认知能力和自控能力较弱,因此对于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1、行为人在年满18周岁前后实施了不同种犯罪行为,对其年满18周岁以前实施的犯罪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行为人在年满18周岁前后实施了同种犯罪行为,在量刑时应当考虑对年满18周岁以前实施的犯罪,适当给予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刑法》
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向欣律师解析:
法定年龄以周岁为计算原则,是指实足年龄不是虚岁。年龄计算的基准:以实施行为时为基准。年龄的“周岁”,按照公历的年月日计算,从周岁生日的第二天起算;在起算时应从行为时,而非结果时计算年龄。
没有充分证据证明被告人实施被指控的犯罪已经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确实无法查明的,应当推定其没有达到相应的法定刑事责任年龄;相关证据足以证明被告人实施被指控的犯罪时已经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但是无法准确查明被告人具体出生日期的,应当认定其达到相应法定刑事责任年龄。
向欣律师:诉讼法学硕士,上海市律协第十一届刑诉法与刑事辩护委员会委员,执业于上海申同律师事务所,主要从事合同纠纷、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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