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婚姻家庭 >> 父母和学校无力管教“熊孩子”,应该怎么办?
少年强则国强,少年兴则国兴!青少年时期正是一个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塑造和形成的关键节点。那么父母和学校无力管教“熊孩子”,应该怎么办?
网友咨询:
父母和学校无力管教“熊孩子”,应该怎么办?
陕西众致律师亊务所梁文俊律师解答:
国家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专门教育。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在学校无力管教,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评估同意,由教育行政部门决定送入专门学校,接受专门矫治教育。
适用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评估同意,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公安机关可以决定将其送入专门学校接受专门教育:
1、实施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情节恶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
2、多次实施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3、拒不接收或者配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矫治教育措施;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陕西众致律师亊务所梁文俊律师解析:
相关配套措施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如在决定对犯错“熊孩子”实施专门教育之前,如何有效管控已经犯下大错的“熊孩子”。对于“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采取的决定,当事人不服的是否可以提起诉讼。专门教育应包含什么内容,是否包含适度的惩戒权。这些问题都需要加以明晰,进而让专门教育在有法可依的基础上得以较好地贯彻执行,让误入歧途的犯罪或错的未成年人改过自新,回归社会。
犯罪是从不良习惯的养成开始滋生的,不无道理。未成年人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未来与希望,未成年人的素质与品行将会影响国家未来的发展,但未成年人同样正处于辨认和控制能力相对欠缺的时期,面对纷繁复杂的外界诱惑,如果不加以正确引导,未成年人很容易沾上不良习性,甚至误入歧途,走上犯罪的不归路。
2002年开始执业,陕西众致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以近二十年执业经验,带领诚信资深律师团队,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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