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婚姻家庭 >> 父亲意外摔倒后去世,女儿想要继承财产需要的证明有哪些?
父母去世,留下的房屋该如何过户到子女名下呢?很多发生了继承纠纷的家庭都有这样的问题。那么我们该如何办理房屋的继承呢?父亲意外摔倒后去世,女儿想要继承财产需要的证明有哪些?
网友咨询:
小叶父亲在上楼梯时意外摔倒,摔到了头部。虽然送医及时,但老人家还是去世了。由于事发突然,老人一句话也没留下。小叶的母亲知道丈夫生前银行存款有160万,于是小叶便打算取出这笔存款。老人已经去世,账户名、密码小叶都不知道。女儿想要继承财产需要的证明有哪些?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罗红律师解答:
继承遗产要开八项证明,分别为: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爷爷奶奶的死亡证明、父母的离婚资料、父亲的未再婚证明、银行存单的原件、复印件、父亲和小叶的户口本、小叶的出生证。
财产继承是一个复杂的财产转移的过程,中间会涉及到的环节和人员都相对复杂,如果不能做好提前规划,确实存在诸多麻烦。
在资产传承领域,有几类具有资产传承安排功能的法律工具可以充分利用:
1、遗嘱:公证遗嘱、自书遗嘱等,详见本公众号前序文章;
2、人寿保险:须指定受益人;
3、家族信托。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罗红律师解析:
《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申请房屋转移登记应当提交的材料……(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所谓证明,就是用可靠的材料或事实来表明或判定真伪对错等。因此,我们国家实践中的证明都必须是有权机关或者单位出具其权限范围内的证明,才是法律上可以使用的证明,出具证明的机关单位和证明的内容和对象必须具备一致性以及有效性。
不动产登记为依申请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已经登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因继承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可以申请转移登记。
曾担任公司法务,有多年劳动合同纠纷及合同纠纷处理经验,现主要业务范围为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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