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婚姻家庭 >> 什么情况可以申请撤销婚姻?
以下是几种《民法典》规定可以撤销婚姻的情形:
1. 受胁迫结婚:如果一方是在胁迫下结婚的,即其结婚意愿受到了非法的压力和强制,这种情况下,受胁迫的一方有权利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胁迫包括身体上的暴力、威胁或其他形式的精神上的压迫,导致个人无法自由地做出是否结婚的决定。
2.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当一方在结婚时人身自由被非法限制,比如被绑架或非法拘禁,并在这种状态下被迫或诱导结婚,该当事人可以在恢复人身自由后一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这是为了保护当事人在非自愿状态下所作决定的有效性。
3. 婚前未如实告知重大疾病:在结婚登记前,如果一方患有重大疾病但没有如实告知另一方,这可能会影响另一方的婚姻决定。重大疾病通常指的是那些严重影响婚姻生活质量的疾病,如艾滋病、精神病等。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事后另一方得知真相并感到受到了欺骗,他们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如果法院判决婚姻撤销,那么从法律上讲,双方的婚姻关系将被视为从未存在过。这意味着双方将恢复到未婚状态,彼此之间的财产关系也将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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