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劳动工伤 >> 劳务分包拖欠农民工工资,被拖欠工资该怎么办?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想必很多劳动者都经历过,有时确实是由于企业经营效益欠佳,造成工资发放的延误,但有的却是为了扣押劳动者工资,以便为自己谋取更多经济利益。那么劳务分包拖欠农民工工资,被拖欠工资该怎么办?
网友咨询:
刘某等人投诉某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有限公司和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经查,上述两个单位在某汽车配件物流基地4号、5号库新建工程项目工程中涉及拖欠32名农民工工资总计200万元。那么被拖欠工资该怎么办?
北京环赢律师事务所唐金玉律师解答:
针对无故拖欠工资的处理办法:
(1)如果遇到了企业拖欠工资的情况,首先劳动者可以和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处理,请求用人单位及时发放拖欠的工资。
(2)若是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或者去相关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还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或是未足额支付的劳动报酬。
(4)此外,根据《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3条中明确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处理。所以对于此类纠纷,并不需要先申请进行劳动仲裁,当事人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用人单位。
北京环赢律师事务所唐金玉律师解析: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唐金玉律师,北方工业大学法律硕士,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从业以来办理了大量来自全国各地的诉讼案件,法学功底深厚,曾担任多家大中型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处处为客户着想,树立了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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