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劳动工伤 >> 大学生实习期间受伤能否被认定为工伤
所谓的实习,是指尚未正式毕业的在校学生,因为想要有一些工作经验,从而加入企业临时工作一段时间,约定的实习时间结束,就再回到学校。临近毕业,不少学校会与校外企业、单位达成合作协议,派学生进行顶岗实习,拓展学生的能力。
网友咨询:
大学生实习期间受伤能否被认定为工伤?
律师解答:
尚未毕业的应届生,以实习生进入企业工作,是约定俗成的惯例,尚未毕业的学生,不论其是否在企业里实习,其身份是不变的,就是学生。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实习生实习期间因工受伤缺乏认定工伤的法律依据。
如果实习生实习期间提供的劳动与其他在职人员没有本质的区别,特别是实习生已经与实习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即实习生实质上已经成为实习单位的一名职工时如果其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受伤,应当认定其为工伤。
律师补充: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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