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劳动工伤 >> 员工离职后没有保密费,保密协议是否有效?
商业秘密是一种可以给企业带来巨大经济效益的无形资产,更是某些高科技企业赖以生存发展的资本。因此,大多数企业均非常重视保护其商业秘密,那么员工离职后没有保密费,保密协议是否有效?
网友咨询:
员工离职后没有保密费,保密协议是否有效?
河北尚悦律师事务所薛秀萍律师解答:
没有保密费用,保密协议有效;但不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可以主张解除竞业限制协议。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保护商业秘密是法律赋予企业的一项绝对权,不以商业秘密所有权人是否支付保密费为前提,无论企业是否与员工签署保密协议,或者企业是否支付给员工保密费,员工都应当就工作中所接触到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擅自泄露商业秘密,员工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河北尚悦律师事务所薛秀萍律师解析:
《劳动合同法》对商业秘密保护的规定主要是从合同约定的角度出发予以规定的,主要包括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两个方面。员工的保密义务基于法定或基于劳动合同的随附义务,不管双方是否有明示约定,员工在在职期间和离职以后均承担保守单位商业秘密的义务,并且没有时间限制,也不需要权利人支付保密费,只要商业秘密存在,义务人的保密义务就存在。
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保密协议,劳动者侵犯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时,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当双方没有签订保密协议,劳动者侵犯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时,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侵权责任。是否签订保密协议是用人单位的绝对权,可以与员工签署,也可以不与员工签署,当然也可以单方解除已签订的保密协议。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用人单位仅在与员工的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条款时才可以约定违约金,而对于没有约定竞业限制的保密协议则没有明文规定可以约定违约金。
擅长民间借贷、婚姻家庭、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等民事案件的处理,执业期间亦曾参与多起刑事案件;本人认真遵守律师执业规范,在业务上积极进取,在办案过程中尽心尽力,最大限度的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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