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劳动工伤 >> 单位未购社保,员工辞职会有经济补偿吗?
网友咨询:
你好,在现在这个公司想要辞职, 辞职理由是不适应公司,需辞职回家,但是单位没有给我们购买社保,这种情况下会给我经济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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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君策律师事务所周勇律师解答:
单位未购社保,员工可以以此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但有两种情况是不支持的:
1、之前以其他理由提出了辞职,后又以未购社保为由不支持;
2、员工入职时写过声明自己自愿不购买社保,后又以未购社保为由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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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勇律师普法:
根据《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为劳动者办理和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义务是不能放弃的,故双方的约定应属无效。
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况下,劳动者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是否一定会获得支持呢?针对这个问题,是按照当前司法实践现状,分为两种情形处理的:
(1)用人单位未给劳动者办理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并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劳动者需要给用人单位为其办理社保的合理期限。
周勇律师补充:
(2)用人单位已给劳动者办理和缴纳了社会保险的,但未依法足额缴纳的,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或欠缴社会保险费为由请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劳动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将不予支持。该做法源于2008年6月广东省人民法院和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联合下发的《指导意见》第二十四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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