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劳动工伤 >> 用人单位未缴社保的,劳动者如何维权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网友咨询:
用人单位未缴社保的,劳动者如何维权?
律师解答:
用人单位未缴社保的,劳动者可以:
1、尝试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要求其补缴社保。
2、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如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投诉,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劳动行政部门会对此进行调查并作出处理。
3、直接向社保部门投诉。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4、如果以上方式都无法解决问题,员工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律师补充:
员工不愿意缴纳社保,企业可以:
1、说服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企业需要与员工进行沟通,了解他们不想交社保的具体原因和想法。在了解员工的想法后,企业需要向员工解释社保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2、不予录用或辞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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