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劳动工伤 >> 如何确定承揽关系或是雇佣关系,怎么区分两者?
在司法实践中,承揽关系与雇佣关系很容易让人混淆,但是,由于这二者之间所涉及的法律后果相去甚远,因此,弄清两者之间的区别尤为重要。那么如何确定承揽关系或是雇佣关系,怎么区分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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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承揽关系或是雇佣关系,怎么区分两者?
浙江海州律师事务所娄啸枫律师解答:
1、看双方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支配与服从关系。雇佣关系中,雇员对于工作如何安排没有自主选择权。承揽关系中承揽人在完成工作中具有独立性。
2、双方成立合同的前提不同,雇佣关系中,雇主一般在选择雇员时,以雇员的劳动技能是否符合工作为标准,雇员则直接看劳动报酬是否符合自己的要求以应允提供劳务。
在承揽关系中,定作人选任承揽方要考虑对方的设备,技能,信誉,劳力是否能胜任工作,承揽方则要考虑自己的技能和现有条件能否完成工作和获利来缔结合同。
3、提供工作的一方提供的内容不同,雇佣关系中,雇员提供单纯的劳动力,以满足雇主的需要,在承揽合同中,承揽方则以其特有的技能提供劳动成果。
《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二条,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
浙江海州律师事务所娄啸枫律师解析:
承揽关系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权利义务关系。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为标的承揽人工作具有独立性。承揽人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劳力等完成工作任务,不受定作人的指挥管理,独立承担完成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期限等责任,承揽合同关系具有诺成、有偿、双务、非要式合同等特性。
该两种法律关系,既有相似性又有区别,但是在法律实务中经常带有争议,极易混淆,不同的法律关系涉及到不同的法律后果和不同的判决结果。如果双方之间系雇佣关系,雇员发生意外伤害,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的规定,根据过错程度雇主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如果双方系承揽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的规定,定做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专职律师,FM96大潮之声《海洋热线》节目嘉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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