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刑事辩护 >> 挪用公款罪侵犯的对象是什么,怎么处罚挪用公款罪?
国家工作人员作为代表国家机关执行职务的人员,他们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但是,一些国家工作人员为了自己的私利,挪用公款,损害了人们的利益。那么挪用公款罪侵犯的对象是什么,怎么处罚挪用公款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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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罪侵犯的对象是什么,怎么处罚挪用公款罪?
河北周行律师事务所宋凯律师解答:
挪用公款罪侵犯的对象主要是公款。这既包括国家、集体所有的货币资金,也包括由国家管理、使用、运输、汇兑与储存过程中的私人所有的货币。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河北周行律师事务所宋凯律师解析:
由于挪用公款侵犯的主要客体是国家公共财产所有权,挪用公款罪所侵犯的客体包括:一是国有财产的所有权;二是劳动群众集体财产的所有权;三是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专项基金的财产的所有权;四是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运输中的私人财产的所有权:五是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非国有单位资金的所有权;六是非国有金融机构中客户资金的所有权,其中,挪用公款罪的犯罪对象,既包括当然的公共资金款项,也包括拟定的公共资金款项。
根据中国《民法典》的规定,取得所有权必须依照法律规定,因此,从这一法律意义上讲,任何财产犯罪实际上都不可能真正取得所有权,挪用公款罪与贪污一样都侵犯了财产所有权,不同之处只是在于所有权被侵犯的程度不同而已。同时,正因为挪用公款罪直接侵犯了公款的使用权,而这是违反国家财经管理制度中的公款使用制度的,因而它又侵犯了国家财经管理制度。
宋凯律师,河北周行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华北理工大学法学本科学历。宋凯律师在代理民事、经济、知识产权、刑事辩护领域,已经成功代理了数十起各类案件,取得了良好的审理效果,并得到了当事人的充分肯定与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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