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劳动工伤 >> 认定劳动关系的凭证有什么,哪些凭证可以认定劳动关系?
所谓“事实劳动关系”,相较于一般“劳动关系”,仅仅是缺少了书面劳动合同这一形式要件,用人单位依法仍应承担相应的用工法律责任。那么认定劳动关系的凭证有什么,哪些凭证可以认定劳动关系?
网友咨询:
认定劳动关系的凭证有什么,哪些凭证可以认定劳动关系?
河北德圣律师事务所李文策律师解答:
认定劳动关系的凭证如下: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劳动合同法》第10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河北德圣律师事务所李文策律师解析:
事实劳动关系包括以下几个概念:
1、没有书面合同形式,通过以口头协议代替书面劳动合同而形成的劳动关系;
2、应签而未签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后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而形成的劳动关系;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以前签订过劳动合同,但是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同意劳动者继续在本单位工作却没有与其及时续订劳动合同而形成的事实延续的劳动关系;
4、以其他合同形式代替劳动合同,即在其它合同中规定了劳动者的权力、义务条款,比如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兼并合同中规定了职工的使用、安置和待遇等问题,这就有了作为事实劳动关系存在的依据;
5、劳动合同构成要件或者相关条款缺乏或者违法,事实上成为无效合同,但是双方依照这一合同规定已经建立的劳动关系。
为保护劳动者的诉讼权益,法律赋予当事人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的权利。在目前情况下,有些社会单位是不接待公民个人调查取证的,比如各大商业银行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等。如果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了社会保险费或者委托银行向劳动者代发工资,那么劳动者可以申请法院向这些部门调取相关的文件。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以及代发工资协议都可以视为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有力证据。
李律师擅长各类民商事案件,刑事案件,公司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刑事辩护 劳动工伤 餐饮加盟合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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