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劳动工伤 >> 订立劳动合同需要注意哪些问题,订立劳动合同有哪些问题要注意?
工作中,我们知道在和用人单位建立雇佣关系的时候,为了双方利益着想都会签署一份合同。那么订立劳动合同需要注意哪些问题,订立劳动合同有哪些问题要注意?
网友咨询:
订立劳动合同需要注意哪些问题,订立劳动合同有哪些问题要注意?
江苏顺维律师事务所马雯律师解答:
订立劳动合同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劳动合同的内容要全。
二、要签书面合同,并且要求保留一份合同。
三、试用期内也要签合同。
四、正确行使订立劳动合同过程中的知情权。
《劳动合同法》第三条【基本原则】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江苏顺维律师事务所马雯律师解析:
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处理:
1、一个月内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2、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3、满一年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马雯律师自2013年从事律师职业,擅长处理民事纠纷(继承、婚姻)、劳动合同纠纷、工伤赔偿、人损赔偿等。马律师待人以诚,立世以信,法律专业知识扎实、办事认真负责、办案经验丰富,在当事人中享有良好的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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