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法律顾问 >> 诉前保全后多长时间起诉,诉前保全和诉讼保全的区别是什么?
申请诉讼保全之后,在法律上也有一定期限限制。所以对于诉讼保全方面的起算时间和终止时间的计算就显得比较重要了,那么诉前保全后多长时间起诉,诉前保全和诉讼保全的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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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保全后多长时间起诉,诉前保全和诉讼保全的区别是什么?
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刘赓律师解答: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刘赓律师解析:
诉前财产保全与诉讼财产保全有许多共同之处,如保全适用的诉讼类别、保全的范围和措施、保全的程序等都是一致的。但二者之间也存在着显著的区别,主要有:
一是两者申请的主体不同。诉前保全由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法院不得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诉讼保全由案件当事人提出申请,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二是申请财产保全的时间不同。诉前保全是在起诉前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且申请人必须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否则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诉讼保全应当在案件受理后、判决生效前提向案件受理法院提出。
三是提起的原因不同。诉前保全发生的原因,是因情况紧急,利害关系人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诉讼保全,则是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其他原因,有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情况。
四是对申请人是否提供担保的要求不同。诉前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诉讼保全,人民法院责令提供担保的,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没有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的或者人满法院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的,申请人可以不提供担保。
五是作出裁定的时间不同。诉前保全,人民法院必须在接受申请后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诉讼保全,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对情况不紧急的,则可以适当决定作出裁定的时间。
刘赓律师,从事律师职业七年,擅长刑事辩护、经济纠纷;尤其是在民商事案件执行方面有专长,拥有过人的勇气和胆量,破冰执行终结案件,把当事人判决书上的正义转化为现实的正义,让不可能变成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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