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法律顾问 >> 庭前会议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庭前会议是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的一种会议。
网友咨询:
庭前会议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律师解答:
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庭前会议可以包括下列内容:
(一)明确原告的诉讼请求和被告的答辩意见;
(二)审查处理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的申请和提出的反诉,以及第三人提出的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
(三)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决定调查收集证据,委托鉴定,要求当事人提供证据,进行勘验,进行证据保全;
(四)组织交换证据;
(五)归纳争议焦点;
(六)进行调解。
律师补充:
庭前会议的任务是保障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提高庭审效率、保障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民事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召开庭前会议:当事人对程序性问题存在较大争议的;证据材料较多,案情重大复杂的;当事人诉讼请求较多的;当事人对事实、证据存在较大争议的;需要召开庭前会议的其他情形。
庭前会议可以由法官依职权或当事人申请启动。案件承办法官通过审查诉讼材料,认为需要召开庭前会议的,应当向审判长报告后启动庭前会议程序。当事人申请召开庭前会议的,由承办法官或合议庭根据案件情况决定。
法官在主持庭前会议时,应依法、合理、适度行使释明权,对当事人进行调解、引导或指导。书记员应当将庭前会议的全部活动记入庭前会议笔录,由主持人和书记员签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对受理的案件,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当事人没有争议,符合督促程序规定条件的,可以转入督促程序;
(二)开庭前可以调解的,采取调解方式及时解决纠纷;
(三)根据案件情况,确定适用简易程序或者普通程序;
(四)需要开庭审理的,通过要求当事人交换证据等方式,明确争议焦点。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