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法律顾问 >> 参与网络司法拍卖,是否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
网络司法拍卖,是指人民法院依法通过互联网拍卖平台,以网络电子竞价方式公开处置财产的行为。网络司法拍卖应当在互联网拍卖平台上向社会全程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网友咨询:
参与网络司法拍卖,是否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
律师解答:
网络司法拍卖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
人民法院以拍卖方式处置财产的,应当采取网络司法拍卖方式,但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规定必须通过其他途径处置,或者不宜采用网络拍卖方式处置的除外。司法拍卖不同于一般网络购物,不可以随意反悔,竞买人如有意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竞买诉讼资产,务必要对竞拍物进行充分了解,不可以随意反悔,拍下拍品后无正当理由拒绝支付尾款不仅保证金无法退回,还将面临处罚。
律师补充:
网络司法拍卖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增价幅度由人民法院确定。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网络司法拍卖的竞价时间应当不少于二十四小时。网络司法拍卖竞价期间无人出价的,本次拍卖流拍。流拍后应当在三十日内在同一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再次拍卖,拍卖动产的应当在拍卖七日前公告;拍卖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的应当在拍卖十五日前公告。再次拍卖的起拍价降价幅度不得超过前次起拍价的百分之二十。再次拍卖流拍的,可以依法在同一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变卖。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的网络司法拍卖,是指人民法院依法通过互联网拍卖平台,以网络电子竞价方式公开处置财产的行为。
第二十四条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