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房产纠纷 >> 签订房屋继承协议的注意事项有哪些,注意什么问题?
房产继承是指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是指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归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房产继承,是所有权及使用权继受取得方式的一种。那么签订房屋继承协议的注意事项有哪些,注意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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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房屋继承协议的注意事项有哪些,注意什么问题?
江苏苏源律师事务所周劲松律师解答:
1、内容应明确具体写出遗赠扶养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
2、遗赠内容应写明遗赠财产的名称、数量、处所,并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3、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由遗嘱人本人亲自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如是代书遗嘱,也必须由本人在遗嘱上签名,并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根据《继承法》第31条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江苏苏源律师事务所周劲松律师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58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根据签订主体的不同,可以将遗赠扶养协议分为两种,一种是自然人和继承人以外的组织签订的协议;另一种是自然人和继承人以外的个人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这纯粹是自然人之间的协议。
值得注意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基础上扩大了扶养人的范围,不再局限于“集体所有制组织”,包括社会养老机构、民间救助机构等在内的组织均可。该项规定补益了过去制度设计的不足,有效填充了立法欠缺,有助于增加遗赠扶养协议的主体,调动社会养老机构、民间救助机构的积极性,满足养老形式多样化的需求,从而推进我国养老事业的发展,不断提升老人等弱势群体的生存质量与人格尊严。
2003年执业,专职律师。江苏省律协省直建筑房地产业务委员会会员。专业建筑工程和刑事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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