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房产纠纷 >> 强制拆除“违法建筑”要经过什么步骤
违法建筑是指未经规划土地主管部门批准,未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筑的建筑物和构筑物。
网友咨询:
强制拆除“违法建筑”要经过什么步骤?
律师解答:
违章建筑的法定强拆程序是:1.发现违建。2.立案。执法部门对于发现或接到投诉、举报等事实或者材料后,认为有违法事实发生或存在并需要追究法律责任时,决定把它作为行政案件进行查处。3.调查取证。调查是否有相关规划手续,询问当事人、制作询问笔录。4.认定违法建筑。规划部门调查取证工作完成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涉案房屋作出是否属于违法建筑的认定。5.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行政机关应当作出限期拆除决定书,限期当事人在一定的期限内自行进行拆除。若是未找到违建所有人则通过公告送达。6.下达执法文书。7.县(区)规划部门收集资料,按照案卷卷宗制作的相关要求,制作报批卷宗,然后按程序报批。由政府法制部门审查后以县(区)政府的名义责令城乡规划局或城市管理局组织强行拆除。8.进行公告,依法进行强拆。
律师补充:
违法建筑包括:1.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或者虽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未按批准范围、内容施工的;2.自建或自改房,包括:擅自改建、加建的建筑物或构筑物;3.擅自改变工业厂房、住宅和其他建筑物使用功能的建筑;4.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逾期未拆除的临时建筑;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建筑或构筑物。
【法律依据】
《城乡规划法》
第三十七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允许建设的范围,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后,由土地主管部门划拨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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