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刑事辩护 >> 破坏生产经营罪是如何处罚的,如何认定?
破坏生产经营罪,是指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那么破坏生产经营罪是如何处罚的,如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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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生产经营罪是如何处罚的,如何认定?
辽宁一理律师事务所赵岩律师解答:
破坏生产经营罪的认定标准如下:
1、侵害的客体是生产经营的正常活动;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
3、主体是一般主体;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其他个人目的,一般是指出于个人恩怨而产生的不正当心理追求,如憎恨、厌恶、不满等产生的原因多种多样,如因受到领导或他人的批评而产生不满,自己的要求没有得到满足而产生不满,嫉妒他人的成绩而心怀不满,与他人发生冲突而心生不满,以及厌烦工作而产生不满,等等,行为人只要出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故意给生产造成较大破坏的,即构成本罪。
《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规定,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辽宁一理律师事务所赵岩律师解析:
本罪与破坏交通工具、破坏交通设备、破坏电力设备及易燃易爆设备罪的界限
破坏上述特定对象,往往会直接或者间接地使生产经营遭到破坏,对这种破坏行为定性,主要从犯罪对象和客体上分析,凡破坏生产过程中的上述工具、设备,危害的主要是生产经营的,定破坏生产经营罪,凡破坏的是用于公共生活的上述工具、设备。危害的主要是公共安全的,分别按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备罪、破坏电力设备罪和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定性。
本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界限
区别这两种罪,关键要查明行为人主观罪过的形式,首先查明破坏行为是故意实施的,还是过失实施的,其次查明行为人有无泄愤报复等个人动机。过失实施破坏行为,给生产造成重大损失的,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而出于泄愤报复等个人目的故意实施破坏生产经营行为的,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
赵岩律师 主要擅长婚姻家庭 刑事辩护 公司法务 交通事故 民间借贷等领域,是锦州从业多年的资深律师 赵岩律师 工作严谨 态度认真 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己任,在锦州享有盛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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