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刑事辩护 >> 对于玩忽职守罪应当如何认定?
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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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玩忽职守罪应当如何认定?
北京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王灿律师解答:
认定玩忽职守罪,应当坚持主客观相统一原则。
玩忽职守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规章制度,不履行职责义务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义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之后判断行为人主观上是否达到玩忽职守罪的“严重”过失程度,是否具有预见自己行为会造成危害结果的可能性,这种情形需要结合具体的案件情况,以及行为人的岗位、职责范围,自身的知识水平、认知能力等主客因素去考察。
北京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王灿律师解析:
社会生活当中,玩忽职守行为与工作失误存在一定的关联,但是,玩忽职守行为与工作失误两都之间还是存在根本区别。
工作失误,行为人主观上虽有一定过错,但危害结果的发生,主要是由于客观原因造成的,或者是行为不能预测或无法克服的因素造成的,两者之间主观状态和行为特征不同。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分析引起损失或重大损失的主要原因。通说认为,关键在于正确分析行为人是否有法律上的注意义务,以及是否应当具有注意能力。如果具有注意能力,是否尽了这种义务;如果不具有注意能力,当然是工作失误。某一特定的损失是否应产生,损失的程度与领导人员和相关人员的主观因素及其技术水平或设备、装置的条伯、环境等客观因素有着密切关系。对因技术水平或经验不足及提供革新、实验的设备性能等方面的原因造成的损失是允许的,这种行为在刑法理论上叫非错误行为。玩忽职守的原因,则更多的表现为有章不循,有法不依,有令不行,或者严重的官僚主义,极端不负责任,或不当为而为,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王灿律师简介
北京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中银刑事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前检察官,东南大学研究生校外兼职导师,南京市刑法委委员。专门处理刑事案件,代理过上千件刑事案件,取得了很多诸如不起诉、缓刑等成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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