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合同纠纷 >> 签订合同反悔应该怎么处理,如何规定的?
很多人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并没有考虑清楚,结果签订合同之后就马上后悔了,认为自己有巨大的损失。在生活中遇到这种签订合同后悔的情况并不罕见。那么签订合同反悔应该怎么处理,如何规定的?
网友咨询:
签订合同反悔应该怎么处理,如何规定的?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张向丽律师解答:
签订合同后反悔的,首先可以与对方协商解除合同;如果对方不同意解除合同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合同。
但是这种行为属于违约行为,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双方已经约定如何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约定了违约金的,可以按照双方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张向丽律师解析:
房屋赠与后,由于各种原因,赠与人如果反悔了,不愿意再将房屋送给受赠人,法律上是允许的,但也需要分情况讨论。
如果赠与人反悔的时候,房子还没有过户给对方,也就是法律上所说的“在赠与物实际转移给受赠人前”,这时候赠与人是有权撤销赠与的。所谓的实际转移前,就是指房屋还没办理相关过户,即是说还没去房管局变更登记。只要赠与财产实际转移前,赠与人都可反悔。但也有一例外,即是经公证或具有扶贫、救灾等公益、道德性质的赠与不能撤销。第二种情况是房子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那就只有当受赠人出现以下情形时,赠与人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赠与的权利。(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近亲属的;(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在合同、清欠、不良资产处置、人身损害赔偿法律服务方面有着丰富的诉讼和非诉讼经验,自2010年以来在法律行业内处理过上千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法律服务,擅长交通事故、工伤案件,办过多起经典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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