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犯罪证据的认定是怎样的?刑事犯罪中的从犯如何量刑?
我国是一个法治国家,依法治国,所以在抓到犯罪嫌疑人后,必须要掌握足够的证据才能进行判决。那么刑事犯罪证据的认定是怎样的?一起刑事案件中可能还涉及到从犯,那么刑事犯罪中的从犯又如何量刑?福建正成功律师事务所洪云腾律师解析。
一、刑事犯罪证据的认定是怎样的
(一)对证人证言的认证
首先,要注意证人证言的来源是否合法。其次,要注意审查证人与被告人或案件结果有无利害关系。再次,要考虑证人作证时是否受到外界的不良影响(如威胁、引诱),证人的品格是否良好,有无劣迹等等。最后,要注意言词证据之间合理矛盾的存在。
(二)对被害人陈述的认证
被害人陈述本质上是特殊的一类证人证言,所以,证人证言的规则对它而言是全部适用的。其特殊性在于,他们都亲历了犯罪,但他们与案件结果有一定的利害关系,在作证时会有不自觉的倾向性,其证言更易受愤恨、仇视等复杂心理因素的影响。
(三)对被告人供述的认证
首先,要把握的是被告人的口供是不是属于非法取得的,也就是说是不是侦查机关用刑讯逼供、诱供或其他的欺骗方式取得的证据。其次,要注意被告人供述和侦查机关取证的先后顺序(尤其在被告人翻供的案件中)。再次,要重视其翻供的理由和辩护人的辩护意见。
洪云腾律师补充:
二、刑事犯罪中的从犯如何量刑
刑法第27条第2款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从犯的刑事责任是同主犯应负的刑事责任相比较而言,比主犯应受到的刑罚处罚要轻。但也不是说,所有的从犯实际受到的处罚一定比主犯轻。因为主犯可能具有从轻或者减轻甚至免除处罚的情节(例如自首),当从犯没有这样的情节时,当然不应随主犯的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而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或者从犯可能有从重处罚情节(例如累犯),此时主犯也不会因从犯具有从重处罚情节而随从重处罚。
洪云腾律师总结:
在审理刑事案件时,原告被告双方通常会出具一些证据。这些证据有很多种类,有的是实物证据,有的是言词证据。言词证据不同于其他证据,一般不好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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