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劳动工伤 >> 克扣工资怎样按劳动法补偿和赔偿,怎么规定的?
如果用人单位克扣员工工资的,是违法的,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劳动者可以进行协商解决,也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那么克扣工资怎样按劳动法补偿和赔偿,怎么规定的?
网友咨询:
克扣工资怎样按劳动法补偿和赔偿,怎么规定的?
上海志良律师事务所任志勇律师解答:
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应向劳动者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上海志良律师事务所任志勇律师普法: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上海志良律师事务所任志勇律师解析:
如果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暂时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的,经与本单位工会协商一致,可以延期在一个月内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支付工资的时间应告知全体劳动者,并报主管部门备案,无主管部门的报市或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任志勇律师,熟悉民商事经济纠纷案件,上海本地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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