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和解适用哪些案件,是什么?
刑事和解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通过调停人或其他组织使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直接沟通、共同协商,双方达成民事赔偿和解协议后,司法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再追究刑事责任或从轻减轻刑事责任的诉讼活动。那么刑事和解适用哪些案件,是什么?
网友咨询:
刑事和解适用哪些案件,是什么?
上海协力(福州)律师事务所郑俊升律师解答: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和解的限定于公诉案件,其中包括两类:(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那么不适用刑事和解程序。
上海协力(福州)律师事务所郑俊升律师解析:
被害人谅解,一般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与被害人就犯罪行为造成的危害、损失及赔偿与被告人进行沟通与磋商,进而达成协议并取得被害人谅解。
在侦查阶段达成刑事和解的,公安机关不能因当事人达成和解,直接把案件撤销。公安机关撤案的标准只能是不构成犯罪的和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的相关情形,其他情形公安机关不能撤案,如果构成犯罪,即使不符合起诉条件,公安机关也不能撤案,仍应把案件提交检察机关,但是公安机关对于达成刑事和解的可以提出建议,建议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
在审查起诉阶段达成刑事和解的,检察机关对刑事和解案件有三种处理方式:第一、符合不起诉条件的,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第二、对于未成年符合附条件不起诉的,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第三、不符合不起诉条件的,提交法院公诉,但可以提出从轻处罚的建议。
在法院审理阶段达成刑事和解的,人民法院对刑事和解案件的被告人可以从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郑俊升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致力于民商事纠纷,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尽全力切实解决当事人的困难。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