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婚姻家庭 >> 被前男友长期打骚扰电话导致无法安宁生活的算不算侵犯隐私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私人生活安宁属于个人隐私。任何人不能通过电话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否则属于侵犯他人隐私的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第一千零三十三条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