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婚姻家庭 >> 离婚后对方不履行离婚协议的怎么办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网友咨询:
离婚后对方不履行离婚协议的怎么办?
律师解答:
离婚协议的内容上看,包括三项主要内容,即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离婚协议生效时间是在办理完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的时候。
离婚协议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当依约履行相关义务。如果对方拒不履行协议内容,可以起诉至法院,待法院判决生效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若协议中的条款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情形的,双方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申请撤销或变更协议内容。
律师补充:
签订离婚协议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无欺诈也无胁迫;2、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及子女抚养等问题有适当且明确的约定;3、离婚协议中的内容不得损害第三人的利益;4、离婚协议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以及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执行机构负责执行下列生效法律文书:1、人民法院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民事制裁决定、支付令,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2、依法应由人民法院执行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理决定;3、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和调解书,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有关规定作出的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裁定;4、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5、经人民法院裁定承认其效力的外国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6、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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