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 免费注册 登陆

首页 免费法律咨询 发咨询 找律师 电话咨询 精选文章 法律常识 法律专题

手机网站 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刑事辩护 >> 对共同犯罪能否以不同罪名分别定性,有何法律规定?

对共同犯罪能否以不同罪名分别定性,有何法律规定?
来源:法妞问答 时间:2020年03月09日 有法律问题怎么办?找专业律师来帮忙!点击发布咨询
共同犯罪分为一般共犯和特殊共犯即犯罪集团两种。一般共犯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而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那么,对共同犯罪能否以不同罪名分别定性,有何法律规定?网友咨询:王某(男)与李某系夫妻,因李某曾被本案被害人孙某欺辱过,故夫妻二人找到孙某后遂发生抓扯。孙某被王某与李某二人打倒在地。李某此时便开始劝阻其丈夫王某停止伤害。王某不听李某的劝阻,从路边捡起一块砖头往孙某头上砸去。李某此后一直劝阻王某的行为,且并未对孙某再实施加害行为。被害人孙某被王某用砖头砸中

共同犯罪分为一般共犯和特殊共犯即犯罪集团两种。一般共犯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而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那么,对共同犯罪能否以不同罪名分别定性,有何法律规定?

网友咨询:王某(男)与李某系夫妻,因李某曾被本案被害人孙某欺辱过,故夫妻二人找到孙某后遂发生抓扯。孙某被王某与李某二人打倒在地。李某此时便开始劝阻其丈夫王某停止伤害。王某不听李某的劝阻,从路边捡起一块砖头往孙某头上砸去。李某此后一直劝阻王某的行为,且并未对孙某再实施加害行为。被害人孙某被王某用砖头砸中头部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云南九正律师事务所张爱萍律师解答:

王某与李某事前可能有伤害孙某的共同故意,但在扭打过程中王某的主观故意起了变化,由故意伤害转为了故意杀人。现有证据均无法证明王某与李某二人先前将孙某打倒在地的行为究竟给孙某造成了怎样的伤害,即根本不能明确二被告人的共同伤害行为是否对孙某造成了轻伤及以上的伤害。在之后的行为中,李某并未参与致死孙某的行为,且一致在旁竭力劝阻王某实施加害行为。很显然,本案中犯罪结果即孙某的死亡并非由王某与李某的共同行为造成,且二人行为之间就孙某死亡的事实也并不存在彼此联系、互相配合的环节。

我国《刑法》第25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据此,成立共同犯罪须具备以下条件:

1、二人以上

共同犯罪的主体,必须是两个以上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或单位;其中具备刑事责任能力这一点将共同犯罪与利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或相对付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共同实施超出相对负刑事责任范围的危害行为的“间接正犯”。另外,由特殊主体构成的犯罪,不具有特殊身份的人以特定的行为可以与实行犯构成共同犯罪。

2、共同的犯罪行为,成立共同犯罪必须时二人以上且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

张爱萍律师解析:

必要共同犯罪,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这种共同犯罪有以下三种:

(1)对向性共同犯罪,指基于二人以上的互相对向行为构成的犯罪。

(2)聚合性共同犯罪,指以向着同一目标的多数人的共同行为为犯罪构成要件的犯罪。如武装叛乱、暴乱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等属之。

(3)集团性共同犯罪,指以组织、领导或参加某种犯罪集团为犯罪构成要件的犯罪。

根据《刑法》第26条第1款的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对于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即除了对自己直接实施的具体犯罪及其结果承担刑事责任外,还要对集团成员按该集团犯罪计划所犯的全部罪行承担刑事责任。但首要分子对于集团成员超出集团犯罪计划(集团犯罪故意)所实施的罪行,不承担刑事责任。

对于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以外的主犯,应分为两种情况处罚:对于组织、指挥共同犯罪的人,应当按照其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对于没有从事组织、指挥活动但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人,应按其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

张爱萍律师现执业于云南九正律师事务所,自执业以来始终坚持对当事人负责、对法律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执业理念,为当事人提供优质、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深受当事人一致好评。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

免责声明
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关键词: 对共同犯罪能否以不同罪名分别定性  有何法律规定  共同犯罪  
分享
15万在线律师快速解决法律问题
对共同犯罪能否以不同罪名分别定性相关咨询

问题还没有解决?快速找专业律师来帮您!无须注册,30秒快速发布,3分钟100%专业律师解答!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5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595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