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房产纠纷 >> 转租合同效力如何判断,对房屋转租有什么规定?
转租赁简称转租。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将租入资产出租给第三方的行为。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将租入资产出租给第三方的行为。转租至少涉及三方(原出租人、原承租人和新承租人)和两份租约(原出租人和租约)。那么,转租合同效力如何判断,对房屋转租有什么规定?
网友咨询:2014年1月份,我租了朋友小张的一间门脸房开杂货店,并签订了五年的租赁合同。到了2014年8月份,因为生意不好,我把房子暂时转租给了同事小李,由小李按之前的合同约定直接向小张支付房租,小张收到房租后并没有什么表示。可是2015年6月份,小张以我转租未经其同意为由,到法院起诉要求解除与我之间的租赁合同,请问这符合法律规定吗?
山东鲁泉律师事务所黄胜军律师解答: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承租人转租需要经过出租人同意,否则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
其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所以,就你所叙述的具体情况,可以判定你的朋友小张是知道房屋转租的事情的,且时间已经超过六个月,因此小张请求解除租赁合同的理由不能成立。
黄胜军律师解析:
符合下列条件则合同生效:
1.合同符合合同自由原则。合同自由是合同法的一个重要原则,其目的是鼓励交易,维护稳定的市场秩序。
2.转租行为进过了出租人的同意。
3.合同内容符合法律规定。
《合同法》第224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租赁届满,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而用包含有承租人以廉价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原承租人可以任何方式转移该资产。至于转租究竟属于何种性质,则由新租约的特点决定,可根据一定的标准加以归类,然后或作经营租赁处理。或作销售式融资租赁、直接融资租赁处理。
若原租约不符合以上两个条件,但符合融资租赁应具备的其他两个条件:租赁期长于或等于租赁资产预计经济寿命的75%;或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高于或等于租赁资产公允价值的90%,原承租人也可以经营租赁、直接融资租赁和销售式融资租赁等方式转租新租约不可包含所有权将转移、或允许承租在租期届满时以名义价款购入租赁资产的条款。
山东鲁泉律师事务所业务部主任,济南市刑事辩护委员会委员,著名刑事辩护律师。多次为被告人无罪辩护成功,开辟跨学科辩护先河,利用民、刑交叉处理技巧处理刑事问题,深得被告人及法官的尊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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