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经济纠纷 >> 为别人做借款担保,借款人跑路的,担保人要还钱吗?
《担保法》规定,贷款申请人无还款能力或拒不还款的,债权人可以直接向保证人(也就是担保人)追索,保证人必须无条件履行还款义务。如果担保人无还款能力,银行会拿担保人的财产作为抵值。包括有价值的物品、房产、冻结工资等方式。
网友咨询:
我为一个朋友做了借款担保,大约总计约30万,开始不久他却跑了,音信皆无,借给他钱的人纷纷找我,要我还钱,可是我又承担不起,搞得我焦头烂额,我又该怎么办呢?我能否告他诈骗把他通缉?
北京甘华律师事务所井欣律师解答:
担保分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如果再担保合同上没有注明是一般担保那么推定为连带担保,一般担保必须是债主强制执行债务人的财产后,才能找担保人清偿。
连带担保是只要债权到期就可以找担保人清偿了,但是最终担保人清偿后都可以找债务人清偿。现在你应该做的是找到债务人,特别是看牢他的财产,特别是房子等不动产。
井欣律师解析:
借款人跑了担保人怎么办?
借款人跑了不履行偿还义务的,担保人要依照担保合同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如果是连带担保的,借款到期之后,出借人可以选择要求借款人、连带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
如果约定一般担保的,在借款人不能履行还款义务时,出借人就可以要求一般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出借人也可以通过诉讼程序要求担保人承担责任,但是要注意在一般担保需要先起诉贷款人没有能力清偿才能起诉担保人。连带担保的情况下是可以任意起诉的,双方连带责任。如果只起诉了担保人一定要要求追加贷款人做共同被告,这样执行的时候可以提供贷款人的财产线索,尽量避免自己的财产先被执行。
井欣律师补充:
借款担保人具体有哪些责任?
借款担保人要为其担保行为承担一定的责任,具体如下:
(一)要看担保人是承担的一般担保还是连带担保,如果担保合同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如为连带担保则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二)还有就是注意是否超出保证期间。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北京甘华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从业十余年,擅长处理公司股权纠纷、房产、合同、侵权等民商案件,在股权转让领域处理了多起隐名股东纠纷、股权善意取得纠纷、无处分股权无效纠纷等热点有代表性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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