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婚姻家庭 >> 离婚后再次起诉分割房产,多久可以判决?
如今随着思想得到解放,女性的地位越来越高,离婚也就成为了一个屡见不鲜的社会现象,而在离婚的诉讼中,财产的分割一直是重中之重,而能够被分割的财产都是夫妻婚后的共同财产。
网友咨询:
我和前妻离婚7年了,因为当时她跟男人走了,她净身出户,在民政局离得婚,民政局的离婚协议对房产局无效,我现在想卖房子她不给签字,我起诉她了,法院也开庭审完了,多久能判罚啊?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陈青青律师解答:
如果夫妻双方属于协议离婚,在民政婚姻登记处办理的离婚手续,双方签字的离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当履行,如果对方不履行离婚协议,可以向法院起诉,这个过程一般需要三个月,法院判决后,对方还不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陈青青律师解析:
法院判离婚后可不可以再起诉分房产
1、协议离婚后,对不执行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约定的,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按离婚协议进行分割。
2、离婚协议中未涉及的财产,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
3、离婚时一方隐匿、转移的财产,可以自发现对方隐匿财产次日起两年内到法院起诉,要求分割。
《最高法院关于婚姻法的解释》
第十八条 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婚姻法》
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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