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刑事辩护 >> 购买合同签订后被人要求写下欠条的,是否属于敲诈勒索?
敲诈勒索的行为毫无疑问是违法行为,而且可能还会对当事人造成心理造成一定程度上的伤害,因此法律是不容许这种行为的存在。
网友咨询:
我在乡镇买了一块地,是原来事业单位的,户主是我,现在手续已办好,现在应一个生产队说是原来他们的土地,到我家敲诈23万元,并写下了欠条,请问他们这个是不是敲诈勒索?
北京市隆安(昆明)律师事务所吴毕民律师解答: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 两者之间矛盾,无法协商解决,一方向另一方索要不合理的赔偿金,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吴毕民律师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必须具有非法强索他人财物的目的。
如果行为人不具有这种目的,或者索取财物的目的并不违法,如债权人为讨还久欠不还的债务而使用带有一定威胁成分的语言,催促债务人加快偿还等,则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敲诈勒索罪的量刑标准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吴毕民律师,毕业于云南大学法学院,高分通过司法考试。从执业至今秉持以当事人利益为中心的执业理念成功办理了数百起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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