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劳动工伤 >> 公司只买了工伤保险是否合法?员工发生工伤辞职的能赔偿多少?
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和职工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应当给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所以,劳动者应当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维权。劳动监察部门会依法责令企业补缴保险。
网友咨询:
公司只买了工伤保险没有买社保,出现十级伤残怎么赔偿,合同没到期可以辞职吗?有没有补偿,补偿多少?工伤是在上班的时候发生的,如果私了能赔偿多少,我一个月工资在4000到5000之间。
云南万捷律师事务所谭睿律师解答: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医疗费用应由统筹地区工伤待遇经办机构支付(在企业已交纳工伤保险费用时)。根据现在的处理方式,已经获得意外伤害赔偿的工伤待遇将不在赔负。如果赔偿金低于工伤赔偿标准,工伤保险将补足差额。另外只要职工与所属企业存在实际劳动关系(包括试用期),企业就必须为其交纳工伤社会保险,如果未交,企业将赔负不低于工伤待遇的赔偿金额。
如果辞职,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保险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标准各地社保局规定。和单位无法协商各项费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谭睿律师解析: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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