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刑事辩护 >> 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拘留,大概会被判多久?
寻衅滋事罪,脱胎于“流氓罪”,意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虽然该罪的设立为人所诟病,都在撤销之前,还需要研究辩护角度.
网友咨询:
我弟弟在8月5日时因酒后打架,被派出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拘留,现被关押在看守所里。当时打架时对方没有人伤亡,但我弟这边的有一个人受伤,但警察说是他们先闹事的,现在都两个多月了还在刑拘,到现在都还没有判,我弟被拘留时还是未成年人,如果现在判的话就是成年人了,请问大概要判多久啊?
张雷律师解答: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七条[寻衅滋事案(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破坏社会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他人身体伤害、持械随意殴打他人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严重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生产、生活,或者造成他人精神失常、自杀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三次以上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张雷律师补充:
刑法第293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
张雷律师结语:在我国的刑法规定中,寻衅滋事罪,必须是行为情节恶劣、情节严重或者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才构成犯罪。而对于情节较轻的寻衅滋事则是以违法行为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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