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经济纠纷 >> 没有写借条的借款,是否还可以追回?
民间借贷,一般是发生在亲戚朋友这些熟人圈子,能愿意借款的一般都是相当要好的关系,很多当事人在借款给亲戚朋友的时候,会不好意思让别人写《借条》,由此,也导致借款逾期后,维权难度成倍的增加。
网友咨询:
别人借我5000块钱,到时没有借条,现在钱要不回来了怎么办?
江苏封强律师事务所罗燕梅律师解答:
对于债务人到对债务到期,在债权人的要求之下仍然不偿还到期债务,而债权人又没有借条的情况之下,债权人想要追回到期债务,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1、没有借条,如果有证人能证明债务人在何时何地借债权人债务多少。只要证人是与债权、债务人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证人的证言是能够被法院采信,作为证据的。
2、没有借条还可以在吹还债务时,对自己与债务人的谈话进行录音,如果债务人在谈话中承认自己有借款行为且没有偿还,只要债务人不是在债权人用非法手段逼迫的情况下,自愿说出的,那么这样的录音也是可以作为证据,证明债权人拥有债权。
3、还有一种就是让债权人自愿写下欠条,当然这样的情况很少,因为它本身就不想还债。
罗燕梅律师补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三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对同一事实分别举出相反的证据,但都没有足够的依据否定对方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案件情况,判断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是否明显大于另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并对证明力较大的证据予以确认。”本条规定确定了我国民事诉讼中的“优势证据规则”。
借贷双方对是否存在民间借贷关系各持一词。如果一方提供的证据证明民间借贷关系成立的可能性明显大于另一方提供的证据证明存在其他法律关系的可能性,则可以运用优势证据规则认定原告主张的民间借贷关系成立并据以裁判。因此,在没有借条的情况下,只要我们能够提供出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初步证据,如果借款人不能提供足够充分的证据用来否认借贷关系的发生,那么,法官支持主张存在借贷关系的一方诉讼请求的可能性是非常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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